设为首页加入收藏
  • 首页
  • {$vo.typename}
  • {$vo.typename}
  • {$vo.typename}
  • {$vo.typename}
  • {$vo.typename}
  • {$vo.typename}
    • 当前位置:首页>金昌>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刘海石被开除党籍

      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刘海石被开除党籍

      发布时间:2026-03-19 来源:好说歹说网作者:玖拾陆减壹

        10月16日电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,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、副厅长、一级警务专员刘海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        经查,刘海石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违规接受宴请、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;违背组织原则,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,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,搞权权交易;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、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        刘海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海石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      【编辑:周驰】

      </p>

      • 上一篇:{loop type="arclist" row=1 }{$vo.title}